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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创建湖北省级文明单位目标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5-02-12    查看次数: 571   来源:  作者: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推动医院全面、协调、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和精神动力,认真落实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工作任务,实现医院今年创建湖北省级文明单位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1、各科室必须加强领导,增强创建意识。建立创建文明科室领导小组,由科主任担任组长,科护士长担任副组长,并落实1名文明委员专门负责文明科室创建资料的记录、收集、分类、建档工作。
       2、制订本科室创建文明科室的总体规划,做到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平时有活动记录材料。
       3、加强对本科室党员、职工的法律法规、医德医风、职业道德、廉洁行医等教育,认真做好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到一手抓科室改革,一手抓行风建设;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医疗质量建设;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科室员工的内涵素质。
       4、制订当年科室工作计划,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对外优质服务,对内安全生产,优化人员结构,降低人力成本,努力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5、搞好科室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计划生育、文明卫生城市、绿化、殡改等工作,积极开展“四城同创”工作,签订相应目标责任书。
       6、坚持不懈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把医德医风、职业道德、“三基三严”、医疗质量、优质服务等工作纳入创建活动中。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和“五好”家庭活动。
    二、考核办法
      1、半年、年终由医院文明办公室(即创建办公室)负责检查考核,根据检查结果,结合平时了解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实施奖惩。
      2、考核实行百分制。凡年终考核获95分及以上的科室为文明科室,80-94分为合格科室,80分以下为不合格科室。
      3、各科室必须与医院签订责任书。
      4、凡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的科室,要按经管方案扣“质量系数”分5分,与经济挂钩。
      5、科室责任人如有变动,本责任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6、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医院和各科室各存一份。
      7、本责任书有效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