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表彰2016年“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 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团结号召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以坚定的理想信念、扎实的工作作风、奋发的精神状态,积极投入到医院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实践中来,努力争创新的发展业绩。院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我身边的好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全院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1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1、组织建设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建工作措施上务实、保障上有力、方法上创新,严肃政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坚持从严治党,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保障机制落实,组织生活规范,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4、工作业绩好。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5、群众反映好。在群众中有较好影响,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优秀共产党员(我身边的好党员)的评选条件:
1.带头学习提高素质,带头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不断学习提升,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一流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基层群众,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主动转变作风,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积极主动做好组织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工作,积极帮助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切实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4.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廉政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带头弘扬社会正气,正义感强,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注重学习党的建设理论,有较高的党建政策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从事专职党务工作时间满2年或兼职党务工作满3年,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本人领导、主抓或具体负责的党务工作业绩突出,在全市有位置、有影响;
3.践行党的宗旨,注重联系服务群众。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带头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自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
4.遵守党纪国法,发挥带头模范作用。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局党委关于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正确行使权力,清正廉洁,始终保持和体现党员先进性;
5.注重党性修养,作风正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情趣健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6月10日以前印发通知,部署“两优一先”评选活动,进行宣传动员。
(二)评选推荐阶段。
各党支部根据通知要求和评选条件,对本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开展评选推荐活动,符合优秀党支部和党务工作者条件进行推荐申报。在综合考核党员按照层层遴选、优中选优的原则,提出推荐候选支部和个人。
请于6月18前,各支部将推荐的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党支部候选申报人选报到党办。
(三)审定表彰阶段。
6月底,院党委研究审定后,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各党支部按照《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做好“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要把“两优一先”评选活动与庆祝建党9 5周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效。
(三)要大力宣传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党员进一步立足岗位,为医院全面发展再上新台阶做出巨大贡献。
中共黄州区人民医院委员会
201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