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园地 >> 党务公开 >>黄州区人民医院廉政谈话实施方案

黄州区人民医院廉政谈话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10    查看次数: 494   来源:  作者:  

    为加强对医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和防范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全面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区委主责办工作重点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谈话原则

    本着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自我发现、自我纠正的原则进行,坚持以人为本、坦诚相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讲究方法、注重实效。

二、谈话对象及方式

    谈话对象: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谈话方式:党政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必谈,党政主要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必谈,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必谈。

三、谈话时间:6月底前完成。

四、谈话内容:包含党风廉政建设例行谈话、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廉政警示谈话。

(一)党风廉政建设例行谈话

1、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执行院党委决定及指示的情况。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分管部门、科室的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3、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4、本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结合实际就加强被谈话人所在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

6、其他需要互相沟通的情况和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1.进行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为患者服务的根本宗旨,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要求自己,掌好权、用好权。

2.进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干部必须增强组织观念、政策观念和大局观念,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任何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凡属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3.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党员干部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规定,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4、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员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

5.针对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指出存在的缺点和差距,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和要求。

(三)廉政警示谈话

根据群众的反映,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要求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针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引导其提高认识,分析原因,开展批评教育,督促自查自纠。谈话中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的,可要求谈话对象提出书面材料。

五、具体要求

(一)、谈话要紧扣主题,被谈话人要主动说明自己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的措施,谈话只谈问题,不能以谈工作代替廉政谈话。

(二)、被谈话人要本着襟怀坦白、实事求是的态度,针对谈话人提出的要求,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正视缺点和各方面的反映。

(三)、谈话人要对被谈话人提出廉洁从政的具体要求;结合岗位实际,有针对性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责任;在履行职责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四)、谈话时要做好记录,被谈话人签字;填写廉政谈话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