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人民医院关于贯彻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区委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管责任,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的“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 《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市委“八简两风”、区委“两不一要”等一系列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以及区卫生局先后制定的密切联系群众30条意见和作风建设“十要十不准”等规定,以实际行动进一步加大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狠刹“四风”和卫生计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努力形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好风尚,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二、严格“两个责任”的落实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黄州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院党委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各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主要分管副职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认真履行监督的职能,积极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要全面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履行监督责任提供有力保障。
2、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选好管好干部、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构建长效机制、严格责任制考核以及加强党内监督。
3、纪委监督责任的内容主要包括:维护党的纪律、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预防腐败制度建设以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4、实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报告制度,完善党委班子成员带队检查考核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制度,建立完善述责述廉制度,完善廉政谈话制度。
5、强化责任追究,对各部门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双追究”制度,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实行一票否决,各部门发生了腐败案件和“四风”等方面问题的,对责任人和本人都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公务接待管理
1、严格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2、订具体的接待办法,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3、接待费用每半年向医院干部职工公布一次。
4、实行接待清单制度,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接待菜单等内容。
5、不准大吃大喝;不准超标准接待;不准工作日中餐饮酒。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免职或调离工作岗位。
四、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1、严格执行《黄州区卫生系统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要制订公务用车和救护车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车辆开支费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2、不准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自驾公车;不准用公车参加吃请和娱乐健身等活动;不准违规将车辆借给别人驾驶;上下班不准公车接送,(外出开会、办事、出差等特殊情况除外。)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当事人和分管的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全院通报,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一律免职或调离工作岗位。
3、公务车辆节假日和夜晚一律在单位停放,不准违规私停乱放。
五、严格公务外出管理
1、外出考察培训必须持有组织单位的书面通知,并严格审批手续,医院一把手外出必须经卫计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外出人数超过5人的必须在卫计局书面登记备案。
2、严禁无明确考察培训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发现公款旅游的一律免职。
3、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
4、考察培训结束后应撰写考察报告或心得体会。
六、严格公务经费管理
1、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坚持预决算制度,每半年向医院干部职工公开一次财务管理和收支情况。每个季度向医院审计科报一次情况,医院审计科每年对所有科室的财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计。
3、严禁公款购买贺卡、年历、鞭炮、月饼等物品。
4、设备添加更新,必须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凡购买5万元以上设备、必须报请卫计局批准,并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标,由局纪委监察参与采购招标过程的监督。房屋维修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请卫计局同意。
七、严格文件及会议活动管理
1、根据《黄冈市关于对文件下发、会议数量规模、领导参会等规定》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严格遵守文件下发、会议数量规模、领导参会等规定。
2、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一般不发,一律不办工作简报和内部刊物,主要工作情况可整理成工作信息交医院宣传科交流。
3、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减少、归并各类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格规模。一般性会议,尽量安排分管领导参加,其他领导不陪会,切实提高会议效率。严格执行一个半小时会议制度,原则上只安排一名领导讲话;经验交流控制在三个以内,总时间半个小时。除特殊情况,会议上不发奖牌、奖匾。
八、严格执行行风建设“九不准”
各科室要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九、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要按时上下班,外出必须请假,不准迟到早退。要提高工作效率,不准拖拉、推诿。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准上班时间打牌、玩游戏、看影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上班时间抹牌赌博的、唱歌洗脚的、打球娱乐的一律免职,上班时间玩游戏的、中餐饮酒的除通报批评外,情节严重的、屡教不改的、造成不良影响的调离岗位或免去职务。
十、严格监督检查
1、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四风”工作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定期向区卫计局报告本单位工作情况。
2、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四风”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凡有被上级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并书面通报的,科室必须向医院监察室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除给予相应处分以外,科室和相关人员评先表彰一票否决。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