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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12-04    查看次数: 228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  

湖北日报讯 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如下决定。

一、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1.聚焦聚力,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精髓要义。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着力点聚焦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上,聚焦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上,聚焦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论断上,聚焦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上,聚焦到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目标上,聚焦到党的建设新要求上。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学懂弄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诚实践者。

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办好“新时代湖北讲习所”,将其办成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大学校,办成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大学校,办成培养造就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干部队伍的大学校。

突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学院(学校)、社会主义学院等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在田间地头、工矿车间、居民社区、学校军营等基层一线开设“微课堂”;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宣传普及,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安排,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长效机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湖北改革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3.树牢“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是最大的政治,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情感上深刻认同核心、行动上始终跟随核心,坚决捍卫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湖北落地生根。

4.学以致用,在落实“四个着力”重要要求上见成效。通过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习,学出信仰、学出忠诚、学出担当,更加自觉肩负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历史使命。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湖北各项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持之以恒落实“四个着力”重要要求,不断开辟新时代湖北改革发展新境界。

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

5.湖北发展的历史性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湖北最大省情、最大实际。解决这个问题,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需要努力完成的历史性任务。

必须解决发展不充分的问题。经济发展总量与湖北基础条件仍不相称,综合实力亟待增强;市场主体发育不够,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开放型经济、新经济等发展相对不足,实体经济亟需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现代农业、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和物流、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尚未建立;发展观念、发展思路还需更新,践行新发展理念的自觉性、紧迫感亟待增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任务十分艰巨。

必须解决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城乡区域发展统筹性协调性不强,城乡居民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一主”龙头作用日益凸显,“两副”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尚需增强,多极支撑、多点发力的格局远未形成;脱贫攻坚任务繁重;产业结构不优,主导产业优势尚未形成,农业现代化水平较低,基础设施体系仍很薄弱,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任务十分艰巨。

必须攻克发展质量、发展效率、发展动力变革的难关。发展方式粗放、过分依赖传统产业、过度依赖要素驱动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和提升产业化发展水平、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任务还很艰巨;供给体系质量不高,品牌建设不足,创新指数不高,全要素生产率、经济发展质量有待提升;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生态环保压力加大,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改革开放仍需深化,招商引资引智需要加强,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任务十分艰巨。

必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应对社会转型中出现的新挑战新矛盾新问题的能力还需增强;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居民收入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社会保障水平、生态环境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等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安全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依然复杂,民主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守住风险底线、处置和化解各类重大风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

必须解决党的建设永远过硬问题。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部分党员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不适应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仍然比较严重,“四风”问题和腐败现象仍需下大力气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要牢牢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适时调整完善发展思路和规划,细化实化工作举措,保持各项工作、政策、措施的连续性和前瞻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朝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目标迈进。

6.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奋斗目标。根据党的十九大关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四个着力”的重要要求,我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战略安排是: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贯彻落实国家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转型升级两大任务,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确保贫困地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其他地区高质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形成与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和战略功能,在转变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现代化经济体系健全完善,经济实力、产业竞争力、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位居中部地区前列、全国第一方阵,形成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跻身全国创新型省份前列;区域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一主两副”的龙头作用、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彰显,多极发展格局全面形成;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繁荣兴盛,文化软实力显著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的高度;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全省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社会治理更加有序;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形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湖北目标基本实现。

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上,全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水平全面提升,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全省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全面建成。

7.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战略重点。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加快转型升级,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建设经济强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激发和凝聚社会创造力,着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建设创新强省;坚持先进文化引领,聚力打造湖北文化品牌,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建设文化强省;坚持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建设人才强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行绿色生产和消费,建设生态强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湖北现代化经济体系

8.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环境保护、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有效投资,高质量高水平谋划实施一批强基础、管长远、利大局的重大项目。加快制造强省建设,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打造3个以上万亿产业、10个以上五千亿产业、20个以上千亿产业和1000个细分行业“隐形冠军”,建成全国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培育若干世界级产业集群。滚动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优化升级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实施集成电路发展工程、“万企上云”工程和智能制造行动计划,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光电子、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北斗导航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我省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绿色低碳、共享经济、人力资源服务、文化娱乐等领域培育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新动能。培育湖北品牌,建设质量强省。加强水利、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能源、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交通强省。继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突出抓好企业减负工作。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开展“湖北工匠”培育选拔行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9.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打造中部地区产权保护高地。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创新完善政府资源配置方式,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服务。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范化解债务和金融风险。完善政策措施,打造楚商品牌,促进民营经济做优做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培育更多具有核心竞争力、充满活力的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现代企业。

10.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支持武汉建设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全面改革创新试验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支持襄阳、宜昌建成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区域创新中心,推动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县市建设。突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龙头作用,带动全省高新区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湖北科教资源优势,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地区重大发展需求,加快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研究中心、湖北实验室,构建开放高效的区域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金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培育等工程,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推动科技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引进培养更多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形成规模宏大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加速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力争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在全国领先。

11.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扎实推进农垦改革。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为国家粮食安全作贡献。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专业化生产,发展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多途径拓宽增收渠道。实施“三乡(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工程”,推动城市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与农村资源有效对接,推进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以产业发展为依托,加强重点镇、特色小镇和特色乡村建设。推进“厕所革命”,让群众用上卫生的厕所。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12.全面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入实施“一主两副多极”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形成中心带动、多极支撑、协同发展的局面。加快推进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建设,支持武汉规划建设国家级长江新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强化主中心,复兴大武汉,提升武汉在全国全球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加强襄阳、宜昌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实力、集聚能力和带动能力。支持其他市州加快发展,建设成为区域性或特色型增长极,进一步提升在全省发展格局中的地位作用。推进武汉城市圈、宜荆荆和襄十随城市群协同发展,鼓励黄黄鄂等相邻城市联动发展。支持20个左右发展后劲足、承载能力强的县(市、区)建设成为新的增长点,力争更多县(市、区)进入全国县域经济先进行列。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移民集中区、老工业基地加快发展。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深化产业园区跨区域合作,加快全省优势产业集群式链条式发展,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建共融共享。

13.进一步提升开放质量和水平。坚持解放思想,增强开放能力。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在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形成面向全球的大开放格局。坚持引资引技引智并举,高水平打造华创会、中部国际产能合作大会等开放平台。做优做实鄂港澳经贸洽谈会,办好“湖北·武汉台湾周”等活动。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用好长江中上游地区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长江与美国密西西比河等区域合作机制,促进国际产能合作。抢抓长江经济带发展、对口支援协作等机遇,推动与兄弟省区市的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拓展,打造国内市场枢纽和商贸高地。大力推进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加强成果复制推广,充分发挥探路、带动作用。争取设立自由贸易港。加大航空货运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在全面开放上迈出更大步伐。

14.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施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创建、基础设施共建、产业融合发展、科技协同创新、国防动员建设、服务平台构建等“六大工程”,着力在“统、融、新、深”上下功夫,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推进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航天、光电子信息、北斗导航等优势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高精尖的军民融合产品,培育一批产值过千亿元的军民融合产业,建设先进国防科技工业。搭建军民融合、产学研一体的科技协同创新平台,推动科技成果双向转移转化,促进人才团队军民共建共享。建立完善军地对接机制,充分履行支持军队改革和国防建设的职责。深化国防教育,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局面。

四、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15.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湖北的发展。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月度协商座谈会平台。探索对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增强政协界别的代表性,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支持民主党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求更好履行职能,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加强村(居)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6.全面深化法治湖北实践。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健全法治湖北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强法治工作队伍。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领域的立法,注重提高立法质量,使每一部法规规章都务实管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按照党中央部署推进政法各领域改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开展法治惠民、法治创建活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和水平。

17.有效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提升平安湖北建设水平。落实矛盾纠纷省市县乡四级联排化解机制,拓展诉调结合和第三方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加强社会心理服务,推进“律师进村、法律为民”。做好信访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政法信息化建设,推进现代科技应用与司法体制改革深度融合,依法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巩固城乡网格化建设成果,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生产、交通、食品、校园、旅游等领域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五、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推动荆楚文化繁荣兴盛

18.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教育群众,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充分发挥湖北哲学社会科学资源富集的优势,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推进新型智库和理论平台建设,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快媒体融合发展,推动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19.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提高高校和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深化全民阅读,深入推进起点阅读、朝读经典“双读”活动,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黄旭华、吴天祥等道德模范、荆楚楷模典型人物宣传,开展道德养成和实践活动。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度挖掘和利用丰厚的楚文化资源,弘扬红色革命文化,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推动文化建设取得更多更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成果。

20.不断提升文化事业发展水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管理体制。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文化精准扶贫力度,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完善扶持文艺创作机制,抓好重大题材和现实题材创作,推动湖北文艺创作有“高原”有“高峰”。办好湖北艺术节及地方戏曲艺术节,加快建成武汉戏曲“大码头”。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培育一批德艺双馨的文化领军人才。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施荆楚大遗址保护传承工程和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打造荆楚优秀传统特色文化品牌,建设长江文明传承与创新集聚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办好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组织“荆楚文化丝路行”活动,讲好湖北故事。

21.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进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与科技、教育、旅游等融合创新。实施“双百工程”,做大做强骨干文化企业,做多做优文化市场主体。建设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培育扩大文化消费。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支持文化企业“走出去”。建设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文化产业发展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走在中部地区前列。

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22.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优先发展和保障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标准化发展,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和择校热、大班额问题。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稳妥推进中考和高考综合改革。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加快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强省部共建,办好省属大学,提升湖北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办好特殊教育、网络教育和继续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

23.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创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完善积极就业政策,强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深入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扎根湖北就业创业。拓展基层就业项目,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长效机制。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大力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打造人力资源“湖北军团”。全面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构建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工程,支持各类群体自主创业。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加强再分配调节,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24.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法定人口参保全覆盖。实施“湖北社保共享计划”,稳步提高保障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推动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构建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加大稳岗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力度。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受灾群众、困难群众和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法律援助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群众多层次居住需求。

25.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到2020年我省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坚持“准”“实”要求,综合实施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培训转移、科技扶贫、金融扶贫、生态补偿、社会保障等举措,确保贫困地区发展可持续、贫困对象稳定脱贫有门路。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坚持“省负总责、市州主导、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有机结合的大扶贫格局。抓好党建促脱贫,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的作用,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严格落实党政主职负总责的限期脱贫责任制,强化扶贫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严查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26.积极推进健康湖北建设。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政府办医职责,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医保基金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基层乡村、社区医疗卫生便民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依托“互联网+”技术,加快发展医疗联合体,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事、薪酬分配等综合改革。坚持预防为主,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实施全民健身战略,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加强血吸虫病等地方病防治,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和管理体制,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健全与生育政策衔接的制度安排和配套服务。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健康产业。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湖北

27.着力解决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突出环境问题。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加快实施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推动长江湖北段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严格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和河(湖)长制,突出抓好长江、汉江、清江等主要流域和三峡、洪湖等重点湖库的污染防治,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保护。强化规划环评约束作用,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统筹推进分类保护、集聚开发和综合整治,不断优化长江两岸国土空间布局。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深入推进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整治、磷化工及磷矿开采行业集中整治、非法码头及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和岸线整治。

28.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力度。加快实施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大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深入开展生态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创。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计划,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全面整治饮用水水源地问题,集中治理工矿集聚区水污染,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严格环境执法,强化排污者责任,推动排污许可制有效实施。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农业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高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严格耕地保护,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强化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入推进神农架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天然林保护,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地质灾害防治,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实施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国土绿化精准灭荒三年行动计划。

29.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不同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实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建立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流程。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推进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大力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等创建行动,提倡绿色消费,鼓励绿色出行,引导全社会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转变。 

    30.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强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的配套性、实施性立法。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建立省级环保督察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成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全面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制定完善省级生态补偿政策,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环保监管体系,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凝聚全社会共建美丽湖北的强大合力,让荆楚大地蓝天长驻、青山长在、碧水长流。

    八、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执政本领和领导水平

    3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和省委常委会的具体规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和落实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共产党人价值观,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腐朽、庸俗文化的侵蚀,不断巩固湖北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锻炼,绝对忠诚于党,绝对忠诚于党的领袖,绝对忠诚于党的事业,绝对忠诚于人民,自觉同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中央集中领导和团结统一的言行作坚决斗争。

    32.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强化德才表现、实干实绩和基层导向,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注重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坚持全域理念,突出实践锻炼,实施新时代年轻干部成长工程,注重在基层一线、“吃劲”岗位和艰苦地区锻炼年轻干部,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全面实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管理、组织管理、履职管理,推动干部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推动干部能上能下。从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做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真情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强化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各类重大人才工程,支持武汉建设国际人才自由港,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33.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以提升政治领导力为统领,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类社会基层组织。突出政治功能,大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群众凝聚力、社会号召力、发展推动力、自我革新力,把各类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继续推进“五个要素”“五个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基层党建“整县推进”计划,推广“红色引擎工程”,推动党支部承担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和完善党支部主题党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权利。选优配强、管好用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着力在优秀青年农民中选拔村干部、培育乡土人才。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建带群建,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确保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到基层、实到支部。

    34.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作风建设,践行群众路线,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实施办法,在坚决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同时,以更大力度、更有效措施纠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持堵疏结合,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监督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用好问责利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35.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健全防逃网络。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战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完善党内监督机制,深化政治巡视,加强市县巡察,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组建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健全省市县纪委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一管理,发挥监督作用。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统计体制。注重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完善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深化标本兼治,加强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制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36.大力提升执政本领。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全面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加强政治历练,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思考问题,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积累政治经验,提高政治能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一线,在躬身实践中锤炼作风、增长才干。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务实重行、真抓实干,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结合起来,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一步一个脚印把各项工作推向前进。

    新时代要有新作为。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埋头苦干,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不懈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