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打掉非法采砂“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8-11-09 查看次数: 242 来源: 作者:
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宏斌、通讯员陈白云)“太好了!非法采砂者与背后的‘保护伞’都被打掉了!对破坏长江岸线生态的‘蛀虫’就是不能手软。”11月初,公安县埠河镇干部群众对记者说。
9月26日,公安县埠河镇非法采砂破坏长江生态的刘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而在此前的6月25日,公安县纪委监委给予为刘某充当“保护伞”的埠河镇水利管理所副所长敖开松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白天水政执法严厉,最好晚上采砂。”“最近长江查得很严,内河查得不是很严。”“明天我们要来检查,你不要露面,也不要在笔录上签名。”去年以来,敖开松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向非法采砂者刘某透露执法信息,还为刘某出谋划策,躲避或应付执法检查。
4月22日,敖开松等执法人员在非法采砂点执法时,给刘某发微信“你给我们买三条烟来”,刘某随即买烟放到埠河水管所执法车内。
4月26日,公安机关抓获刘某后,调查发现其与敖开松联系密切,6个月内竟通话多达101次。
经县纪委监委查实,敖开松在水政执法中,包庇、纵容非法采砂人员刘某等人,不仅未将非法采砂事件上报县水政执法大队,还向刘某等人通风报信,帮助逃避检查,充当“保护伞”。敖开松还存在失职渎职问题。
公安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廖英表示,抓好长江大保护,要保持对非法采砂等行为的零容忍,对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采砂、执法人员偏袒包庇非法采砂行为甚至充当采砂场“保护伞”的违纪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绝不姑息。
今年以来,公安县共查处涉及长江大保护问题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7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6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