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医保局: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南
2023年度黄冈市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缴工作已开始,请广大市直居民凭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及时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市直医保经办机构地址:黄冈市城东新区永安路特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服务区 公交线路:9路、17路、19路、23路,站名:市政务中心。互联网经办网址:http://zwfw.hubei.gov.cn/)
一、城乡居民缴费及待遇期
(一)城乡居民医保以自然年度(即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保险年度。
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次年的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二)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户口证明)。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 缴费的,出生之日 90 天内由监护人办理参保登记,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享受当年医保待遇,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出生之日 90 天后由监护人办理参保登记的,应缴纳当年参保费用,享受待遇时间从缴费票据记载日期的次日起 至本年度的 12 月 31 日止。
新生儿父母都没有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应在出生之日 90 天内由监护人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当年医保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未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新入学学生,入学当年在
规定的缴费期内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当年 9 月 1 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居民医保待遇,若当年发生住院医疗费用需补缴当年的医保费。
二、参保对象
1.按照属地参保原则,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保险以外的黄冈城区常住城乡居民;
2.黄冈市属幼儿园、大学、职业高中、技校等在校学生。
三、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标准为350元/人。
四、首次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医保经办机构或网上办理参保、转移登记手续。
五、办理社保保障卡
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白底彩照到黄冈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卡办理窗口,办理正式或临时社会保障卡。
六、续保缴费方式
按鄂医保发[2019]44号、黄政发[2017]9号文件有关规定,现缴费由税务统一征收,征收方式如下:
1.银行缴费。在缴费期限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网点办理续保缴费。
2.网上缴费。
1)开通农行、建行、工行网银的可用网银缴费(该行对应手机APP);
2)登录省税务官网在电子税务局中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网上缴纳(https://ehbds.gov.cn);
3)微信中关注工行、农行、建行公众号在微信中缴纳;
4)楚税通、支付宝、鄂汇办缴纳。(方法附后)
3.市直优抚对象由对应相关机构提供资助名单,个人不缴纳2023年度医疗保险费。
七、医疗保障范围
参保年度内,参保居民凭社会保障卡或临时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按政策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及大病保险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
参保、续保政策咨询电话:8661500。
住院、转诊转院政策咨询电话:8366271、8661733。
特殊慢性病申报政策咨询电话:8360906
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
黄冈市医疗保障局